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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館與台大醫院圖書館及北區九家大(醫)學院校圖書館合作,期透過合作聯盟、資源共享的方式,協助讀者取得本館未存藏之資源,以擴展圖書資源,提供跨領域的服務。
申請資格:
- 凡本院編制內人員,並在本館建有讀者檔者,可至本館申請。
本館提供之館際合作借書證:
各館館藏特色
辦理時間:
- 週一至週五︰8: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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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至週日︰8:00~15:00
辦理請憑本館借書證件至本館二樓流通櫃臺辦理
台北榮民總醫院圖書館館際圖書互借證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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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本院編制內人員,並在本館建有讀者檔者,可至本館申請館際圖書互借證,憑此向圖書互借證所屬之圖書館借書。 -
館際圖書互借證僅作為借閱圖書、申請複印之憑證,持證人除本證之外,應另備身份證明文件,俾便辦理使用圖書互借證所屬之圖書館必要之各項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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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次限申請借書證一張,使用期限為一個月,期滿需將所借圖書還清後,將此借書證歸還本館,若本館所持館際圖書互借證申請額滿時不得續借。 -
使用館際圖書互借證需遵守圖書互借證所屬之圖書館借書規則及逾期罰款、遺失賠償等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者,得隨時取消其借閱資格並報請院方處理。 -
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如經發現轉借情形,將停止其借書權利乙年,且如發生任何情況,申請借書之讀者得負一切責任。 -
借書證如遺失應立刻通知本館及圖書互借證所屬之圖書館,並繳交賠款新台幣一百元(各館有特別規定則依各館規定),否則如發生冒用導致該館有所損失時,該借書證之申請者應負賠償之責。 -
借書期間如遇圖書互借證所屬之圖書館有特殊需要,得隨時催還所借之書,不得逾時。 -
借書及還書需至圖書互借證所屬之圖書館辦理,本館不接受代理借還書業務。 -
本規則經陳奉准後實施,再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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